9月13日晚,津市市中医医院院长鲁礼科在会上表示:“贫困患者住院以后,住院期间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,只需出院的时候在结算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住院费用结算”。再也不用各个部门来回跑,只要带上相关证件,就能在窗口一次性解决,健康扶贫工作在医院真正落到了实处。
近日,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、市扶贫移民开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《津市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》。其中,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成为我市健康扶贫的一大亮点,同时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70%,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。
除了一站式结算,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,市政府还采取参保加兜底保障的模式;通过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等综合补偿后,特困人员全额补贴,参保达到全覆盖。到2020年,开展远程医疗服务,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%左右,基本实现大病不出本市,努力防止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。
以下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:
1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(证)或社会保障卡;
2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;
3、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(尚未开通启用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的,可提供县(市)级扶贫、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、特困人员、贫困残疾人证明<证件>,统称贫困证明<证件>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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